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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費常識
2025-03-13
稅 費 常 識房屋交易除房屋價款之外,最好再多準備15萬元左右,以便支付一些稅金及費 用,以下就買賣不動產所需繳納的稅費說明如下(僅供參考) 一、過戶期間移轉之稅(費)負擔
代書收費標準以土地一筆或一棟為主,另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則加計25% 二、交屋時現場稅(費)之分算 關於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管理費、水費、電費、瓦斯費等原則上依照使用者付費之觀念,以交屋日為分算之基準日。交屋日以前由屋主負擔,翌日起由買方負擔,按日結算,結算到交屋日止或是依照雙方之協議分算之。
三、交易完成後,不可忘之報稅、節稅 待房屋過戶完畢後,可請代書幫您申請自用地價稅,每年可節省四倍的稅金,而交易完成後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可別忘了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,可用一般算法或簡式算法 (賣出房地總額-買進房地總額)×〔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÷(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)〕 簡式算式:出售時評定現值(即出售時之核定契價)×當年度核定之稅率 最後也請買賣雙方千萬別忘記自己權益,那就是──重購退稅。只要您有再規劃換屋的計畫,就必需要事先規劃,準備及保留每次交易的資料,以免錯失機會,其適用要件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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